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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济南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培训交流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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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济南高新区:

        为贯彻落实全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动员部署大会精神,更好地推动我市综合试点试验工作,定于9月28日至30日举办全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培训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济南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实施方案》(济办发[2016]34号)主要工作任务分工牵头单位的各主办处室负责人和各配合单位牵头处室负责人。

        二、课程安排

    (一)请市领导作培训动员;请市委督查室、市委“大督查”指挥调度室负责人介绍“大督查”的安排部署;由综合试点试验办公室分管领导介绍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请商务部专家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的函》,进一步明确综合试点试验的背景、目的及目标任务、方法步骤。

        (三)请北京商务委专家介绍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经验做法

        (四)请上海自贸试验区专家介绍自贸实验区制度创新的经验做法及成效等。

        (五)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评估项目组专家介绍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方法、步骤及注意事项等。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1、报到时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1:00前

        2、报到地点:山东化工宾馆一楼大厅(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2258号),宾馆电话:58701788、58701799。

        3、培训地点:山东化工宾馆二楼综合厅

        四、报名

    请各单位于9月23日(星期五)11:00前,将参训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办公室。

        联系人:王筱玮  66602710、66602733

        邮箱:jnkfxjj@126.com

        五、有关事项

        参训人员自行往返山东化工宾馆,建议公交绿色出行;培训期间安排住宿,报到时请携带身份证,不收培训费用。

        附件:培训交流会报名登记表

 

市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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